问题 | 涉嫌受贿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之明确规定,被许可进行取保候审的场合主要涵盖了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势,以及针对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并在施行取保候审后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形。关于涉案人员涉嫌受贿一类的案件,能否准许其进行取保候审则需针对具体案情进行细致地评估与判断。若涉嫌受贿的罪犯极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期,而且具备在采纳取保候审之后不会造成社会危险的前提条件,那么依照该法条款,便可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倘若罪犯可能面临的刑罚低于有期徒刑,或者即便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但实施取保候审却可能引发社会危险,那么依据相关法规,或许无法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因此,是否能够为涉嫌受贿的罪犯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必须要结合其所涉及罪行的严重程度、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以及采纳取保候审是否会导致社会危险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深入分析。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可能需要采取其他法律手段,例如监视居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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