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朋友能代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九条款的明确规定,作为保证人他务必满足如下所示几项前提条件:即其与案件本身并无实质性的关联性,具备充分的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完整的政治权利并且人身自由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同时也需要拥有稳定的居所及稳定的经济来源。因此,在理论层面上,若您的朋友能够满足以上所有条件,那么从原则上来讲,他是完全有资格代替他人签署取保候审保证书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准许替代签署,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也要遵循司法机构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倘若您的朋友并不符合上述提到的所有条件,或者存在其他法律明文禁止替代签署的情形,那么他将无法进行替代签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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