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书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谅解书本身并不能直接左右对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决策,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该法条中所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例如预期所判决的刑罚较轻、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具备极其严重疾病等,并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产生威胁社会安全健康的可能性,那么他们便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谅解书或许能作为量刑过程中需要考量的一项重要因素,它代表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他们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定能够获得取保候审,因为最终能否取保候审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因此,谅解书可以被视为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的一个有利因素,但要想成功获得取保候审,还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