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之后取保候审算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的明文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在判决执行前已先行被羁押的,则羁押一天可折抵刑期一天。这就意味着,羁押期间的时长可以用来抵扣刑期。
然而,取保候审通常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满足特定条件而获准暂时免除羁押,得以继续在社会环境下生活与工作,同时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一项措施。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羁押,因此,取保候审本身一般无法直接折抵刑期。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有可能会导致其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进而重新采取羁押措施,在此情况下,先前的取保候审时间或许将无法折抵刑期,具体情况还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及法律规定进行判断。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本身不能算作刑期,但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取消并再次实施羁押,先前的时间段很可能不再被包含进刑期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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