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抑郁症可以取保候审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抑郁症状况患者能否申请取保候审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评估与分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当患有抑郁症状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下列任意一项条件时,便可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1)若患者面临的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独立刑罚附加刑的情况,并且实施取保候审行为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风险; (2)由于患者可能会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风险,但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便能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 (3)若患有严重疾病且无法独立生活,同时已经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身孩子的女性患者,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风险; (4)若患者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来解决问题。 然而,如果患者的情况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他们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由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患者的个体状况进行综合考虑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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