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和人通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之相关法律条款,该法条详细阐述了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如何相应折抵刑期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每一天均可折合为管制刑期的一天;若为两天的话,则可相应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刑期的一天。
然而,该法条并未直接涉及到取保候审阶段能否与他人通信这一重要问题。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取保候审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之后,能够暂时解除羁押状态,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其在社会上自由生活的一种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其他相关条款,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其中包括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居住地、不得与特定人员进行通讯联系等等,以便于有效防止对侦查、审判等各项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因此,尽管第七十六条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即取保候审期间能否与他人通信,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其他相关规定,只要被取保候审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那么他们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与他人进行通信的。如需了解更为详尽的规定,建议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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