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传唤到异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应严格遵循的各项规定中,包含必须遵守不得擅自离开其本人所在的市、县居住地的原则,同时必须在接到公安或司法部门的传讯通知后予以迅速出庭。这就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已经通过取保候审获得自由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应该在其所属的市、县区域之内等待传唤并遵照执行。若需前往异地接受传唤,则须经执行机关进行批准后方能成行。因此,虽然取保候审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前往异地,但是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和审批才可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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