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拘留取保候审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涉及到醉酒驾驶并可能面临拘役、管制或者单独判处附加刑等处罚措施的案件当事人,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其取保候审的申请有可能获得批准。这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当醉酒驾驶行为可能面临被判管制、拘役或单独应用某项附加刑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若醉酒驾驶行为可能导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然而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许可; 再者,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并且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有可能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 最后,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继续进行调查和审理工作,那么也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能否成功取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综合判断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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