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无法通过取保候审方式实现:
首先,人民检察院在处理那些严重危及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犯罪性质极其恶劣且情节严重者时,通常不得准予其进行取保候审; 其次,对于累犯、犯罪团伙中的首要分子或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同样不允许进行取保候审;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具备继续实施新犯罪的可能性; 第四,犯罪嫌疑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威胁; 第五,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销毁、篡改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通口供; 第六,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对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 最后,犯罪嫌疑人有自杀或者逃亡倾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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