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还要传口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仍须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的相关调查工作,其中包括提供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信息。但是,这并不等同于要遭受频繁的传唤,这完全是出于案件调查的实际需求。在此期间,上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听从传唤、随时到案,绝对禁止试图逃避侦查或审判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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