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取保候审标准是怎么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领域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主要针对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实施附加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使用。
另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以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犯罪嫌疑人,也可考虑采用此种方式。 至于是否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这通常需要根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案件具体情况的深入分析和评估后才能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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