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间是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中的强制性程序,一般适用于在无需对犯罪嫌疑人行径予以羁押的前提之下,防止其规避后续展开的调查工作、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等情形。具体的应用时间可涵盖刑事诉讼全过程的各个阶段,例如在立案之后、逮捕之前抑或是逮捕行动完成之后等时期内都有可能被启用。
然而,最终能否采用该手段,则需要由具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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