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单可当证明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决定书可视为法律程序中所涉及的一种证明文书,用以明确嫌疑人士或被告人在特定情况下得以获得自由之权,然而这并不能被视作无罪证明的直接替代品。该决定书仅能证明司法机关已批准以提供保证人或者支付保证金的方式,来确保被告人能全数出席法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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