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去工作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需满足特定的要求方可继续进行日常工作。他们必须确保能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传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地区或是被规定的活动范围,同时也不能有销毁、篡改证据或妨碍证人提供证言等行为。只要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审理过程,他们便可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基础上继续保持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状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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