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开庭前有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完备而严谨的法律制度架构内,在法庭审判开始之前,司法机关有权采取取保候审这一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对于已被指控有罪但尚未对其进行人身限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无需将其羁押于监狱之中,而是采用其他方式予以逮捕和拘留,以此来让他们在等候审判期间能够保持自由身。这样的法律程序既能有效地保护了上述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为即将举行的法庭审理提供了必要的保证。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主要体现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这部法律文件之中,它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法制尊严,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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