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不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贩卖毒品这一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的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是受到各种复杂因素影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做出的明确规定,若针对某项涉嫌触犯管制、拘役或者可单独适用于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者可能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的,倘若对其执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那么便有可能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对于贩卖毒品这类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是否能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则需由司法机构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等等诸多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贩毒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并且存在着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那么司法机构很可能会认为对其执行取保候审将会带来社会安全隐患,因此而拒绝批准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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