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可提交取保候审资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提交取保候审资料的时间节点,通常是在刑事诉讼的特定环节,比如犯罪嫌疑人为避免对社会安全造成威胁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实施刑事拘留之后,或者是因为案件需要进行深入调查而被检察机关正式批捕之后。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知,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至于具体的提交资料的时间,则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办案机关的具体要求来确定。例如,若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那么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只要公安机关认为其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要求其提交相关的资料。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那么在逮捕期限结束之后,也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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