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有罚款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当事人来说,被布下取保候审之枷锁本身并不涉及到任何罚款的处罚,然而,依据我国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作出的相关规定,身为被取保候审者的您有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您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许可方能离开您所居住的市、县,而且一旦您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您有责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等等。假如您违反了以上提到的任意一条规定,那么执法机关有权要求您交纳保证金或者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甚至是直接解除对您的取保候审。除此之外,倘若您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执法机关还可能会决定没收您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并要求您提交悔过书或者改变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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