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暴律师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律師能否代為被告人申請取保候審,則取決於具體情況。當被告人符合了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律師便可代表被告人進行相關的取保候審申請。例如,倘若被告人可能會被科處有期限監禁或罰金之類的較輕刑罰,並且在對其採取取保候審措施後,並無明顯的社會危險性,那麼律師就可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提交相應的申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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