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取保候审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资格规定,基本上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员或被告人有可能会受到相对较轻的刑事处罚; 其次,他们即使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然而通过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再者,如果他们存在严重的身体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是正在哺乳中的女性,也都是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的; 另外,如果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时,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虽然未到,但是案件已经得到了解决,不再需要继续羁押,同样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员和被告人,以及可能会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人,也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五)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案件情况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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