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必须满足以下各项条件:
首先,在涉及到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责时;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且其所涉嫌之罪行属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无法避免对社会产生重大潜在威胁的情况; 第三,针对因患严重疾病、自身生活难以自理的人士,或是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能够确保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新的社会风险,便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最后,当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除此之外,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采用自伤、自残手段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那些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均不得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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