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取保候审第几次宣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人质保释两次后应判处何种刑罚,具体要参考案例情况进行评估。
按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取保候审的时长并不计入刑期之内,而盗窃罪作为一类由国家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类公诉案件之后的两个月内,便需要对已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做出判决。 然而,若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况,则可以适当延长审判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承担罚金; 至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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