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取保候审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法院判处徒刑之后,当事人将无法再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法律措施来保证其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取保候审仅能在法院对其作出定罪量刑之前实施,一旦定罪量刑宣告完成,取保候审的法定职责便告终结。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无法适用取保候审,但嫌疑人仍然有资格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特别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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