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期间可以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能否实施逮捕后予以取保候审是值得关注的一个关键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批准取保候审: (一)可能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可能涉及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三)因患上重症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正在哺乳自身婴儿的妇女等特殊人群,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的情况; (四)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羁押期限已过但案件仍未审理完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 需注意的是,行使取保候审权力的是公安机关,并由其执行此项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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