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查起诉阶段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查起诉阶段中,涉嫌犯罪的人员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这一法律环节,若犯罪嫌疑人体现在的状况满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所列出的特定要求,则我国的法院、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有权力批准他进行取保候审。 这些标准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例如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等),或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情况;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士,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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