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金一般退不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多数情况下,取保候审金可予返还。当取保候审措施予以撤销之际,公安部门有责任尽快将保证金悉数退回至涉案人员手中。期间,往往需要涉案人员首先办理好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手续,领取相应的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并且需携带此通知书前往当初缴纳保证金的金融机构,方能顺利兑现此前所存入的保证金。
然而,若是涉案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生了严重的违规行为,那么这笔保证金可能会面临着扣除或者没收的风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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