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年怎样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案件的结案流程及方式如下所示:
首先,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公安机关将依法解除该状态或相应地更改侦查期间采取的强制手段; 其次,若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检察机关未能提出起诉,且经过严谨的侦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并无实质性犯罪行为,此种情形下可解除取保候审。此时,当事人可与公安机关协商,请求其撤回相关案件并转交至检察院进行再次审查。倘若公安机关对此决绝处理,当事人也有权请求检察院对整个程序进行监管。一旦公安机关完成侦查任务,应确保犯罪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充分,并在此基础上出具起诉意见书,连同相关案卷资料和证据一并移交给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决定,另外也需将案件移送状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若发现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并不恰当,应果断撤销案件。针对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凭证,并通知原先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最后,如取保候审后还未结案,但检察机关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那么公安机关将适时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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