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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居住地办取保候审要居住地证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保证金交付以及保证方式的选择并不依赖于居住证明的获取情况,决定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的主要需求是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考虑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自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在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安全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这类情况;
另外,如果患有较为严重的疾病并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按照同样的逻辑进行判断与处理;紧接着,如果羁押期满、案子尚未彻底结束,同时又必须采用取保候审的话,这也是值得我们考虑的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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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8:4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