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警察会跟踪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不得擅自脱离所居住的地区;必须随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自己的行踪和最新情况;不要故意干扰证人正常提供准确的证言以及毁灭不利于自身的证据等。 相应的司法机构,包括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适当的区域限制、限制接触特定人士和参与某些特定的活动,同时也保留了对这些行为的记录及审计权。 如果违规情节严重,已经缴存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他们的保证金将会按比例或全部扣除,同时被要求写下深刻反省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或者寻找担保人为其提供担保,甚至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监视居住或者直接逮捕的处罚。 若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如逮捕,可以依法先行实施拘留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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