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如何保释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书面形式向决定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2、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4、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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