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事诉讼辩护人与刑事诉讼辩护人的不同之处主要有权利内容不同。民事诉讼中没有辩护人,只要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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