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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侦查期限是多久?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解答
律师解答:
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律师解析:
1、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2、如果是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仍未终结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1个月;
3、特殊情况下,经最高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可延期审理;
4、如果是边远地区、重大犯罪集团以及流窜作案等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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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0: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