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的标准是多少平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三人以内的情况下,申请人建造房屋的面积限制为不超过75平方米;
若家庭人数在四至五人之间,则申请建造的房屋面积上限为110平方米; 反之,如果家庭人口总数达到或超过了六人,那么申请建造的房屋面积将不能超过125平方米。 2、在选择使用非耕地作为建房地点时,每个档次最高可以额外多获得1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而若申请人所处的地区涉及到山区且具备实际条件进行荒坡与荒山的开发和使用,则每一档次的面积上限在原有基础上还能再提高35平方米。 3、对于实施旧村改造以及下山移居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的建筑面积超过了用地限额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则相关部门可以适度放宽该住宅区建设的用地限额标准之一档。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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