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标准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标准是:1、围护构件完备,耐久性符合要求;2、屋面结构安全可靠,屋面整体达到正常使用及遭遇地震、暴雪、大风、暴雨时的安全性要求,无漏雨、渗水现象;3、采用坡屋面时,瓦片铺设整齐、匀称,粘贴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平直;4、采用平屋面时,屋面找坡符合规范要求,找坡面层平整,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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