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能继承娘家的征地补偿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女儿能否继承娘家的征地补偿,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一、征地补偿款性质决定分配资格 征地补偿款有时是对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的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分配。 当女儿出嫁后,如果在新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而此时娘家所在村集体的土地被征收,那么她一般是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的。 这是因为她在新居住地没有新的土地承包权益,娘家的土地承包权益仍与她有关。 反之,若女儿出嫁后已在新居住地取得了承包地,那就意味着她在新居住地已经享有了相应的土地权益,所以不能再参与娘家征地补偿款的分配。 二、作为遗产时女儿有法定继承权 如果征地补偿款已经分配到家庭中,之后家庭中的某成员去世了,那么这部分款项就会作为遗产。 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等特殊情况时,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相应份额。 案情回顾: 小丽出嫁后,娘家土地被征收。她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认为自己应参与娘家征地补偿款分配,但娘家部分亲属认为出嫁女不应分。后来,小丽的父亲获得征地补偿款后去世,小丽又主张继承父亲那部分款项,却遭其他亲属反对。 案情分析: 1、关于征地补偿款分配,因小丽在新居住地无承包地,娘家土地承包权益仍与她有关,按照相关规定,她一般有资格参与娘家征地补偿款分配。 2、对于父亲去世后补偿款作为遗产部分,小丽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无遗嘱等特殊情况下,有权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继承属于父亲的那部分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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