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主要涵盖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还有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那被征用的耕地在之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 就好比说,这块地之前三年平均每年能产出一定价值的农作物,那现在征用了,就会按照这个产值的六到十倍来给补偿。 安置补助费,是要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的。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是那被征用耕地之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 不过,每公顷被征用的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可不能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规定的。 这就意味着不同的地方,这个补偿标准可能会不太一样。 征用了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就得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总之,具体的补偿标准会因为地区的不同,土地用途的不同等等这些因素而有所差别。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