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及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复杂流程来说,我们首先需要做到的就是发布一份关于拟征地的官方通知,紧接着对可能涉及到的居民及利益相关者展开征询意见以及听证会的组织工作。
接下来要经历的是对于场地区域的精确地籍调查以及征地范围内土地上附着物的详细登记确认; 根据具体情况,我们需要制定出“一书四方案”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批准。 在这个环节中,我们还需提前着手对征地补偿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并拟定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充分尊重广大市民朋友们的不同观点,对相关方案进行谨慎评估并作出适当调整。 完成上述步骤后,我们将通过媒体公开向全体社会公众公告已作出的修订和变动。 在获得所有各方就具体操作细节的一致认同之后,我们将开始做好落实相关征地补偿款的准备,并最终将已经规划好的国有土地无偿交付使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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