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征地行为是否违法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对耕地进行土地补偿,其具体情况如下:
对于旱地的收复,其均值为每亩5.3万元; 而对于水田的修复,其平均水平则为每亩9万元; 至于菜地的富饶地区,其平均价值更是高达每亩15万元。 在执行这一政策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基本农田的影响,相应的补偿标准如下: 每亩旱地上的补偿单价为5.8万元,而每亩水田的补偿则达到9.9万元,菜地的补偿标准更高,以每亩15.6万元作为参照。 另外,对于林地以及其他农业用地的收复,其平均每亩的补偿金额为13.8万元。 再来看看关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居住建筑用地、公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recovery工作,其对应的补偿标准为每亩13.6万元。 最后,对于闲置土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开发利用的土地,他们的补偿标准为每亩2.1万元。 请各位雇主在操作中予以关注并按照这个标准严格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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