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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宾农村占地赔偿标准是多少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农村临时征用土地所产生的补偿义务须参照与一般性征地拆迁相关的法规进行明确,其详尽内容如下:
首先,在使用农用地时所需要支付给农户的土地补偿费用及安置补助费用须由省级行政单位或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区片综合地价来确立,而制定这种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出价值、土地区位优劣程度、土地供需形势以及当地居民人口素质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等;
此外,这种区片综合地价至少应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重新颁布一次,以确保其公正性和持续有效性。
其次,对于那些非农用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其青苗的补偿标准也应由对应的省级行政单位或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制定。
尤其是为了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应对农村村民住宅进行优先补偿,再让他们进行搬迁;
同时,应该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尽量采用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现金补偿等多种方式来保证对他们的公平、合理赔偿,并且要确保因为拆迁而带来的搬迁费用,以及临时安置等事宜得到妥善处理,以维护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及其合法的房屋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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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1:5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