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征用农民土地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在面临征收时,通常都需依据土地的实际使用目的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由于土地的条件千差万别,因此补偿的金额亦不尽相同。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如今我国农村土地每亩的征收价格大致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 然而,这也与地理位置的优劣以及所在地域的经济发展程度紧密相连。 倘若选址区域经济发达且地理条件优越,则该地土地的征收价格可能会略微提高,甚至可能攀升至每亩30万元以上的水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 征补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于因政府征收房屋行为所导致的企业生产停滞及业务中断带来的损失,应根据被征收房屋之前的经营状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多个因素来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赔偿数额。 至于详细的实施细则,则需由各省市自治区依据自身情况自行拟定。 而根据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各级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肩负着增强建设活动监管力度,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应依法严厉打击。 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 对于经论证确认为合法建筑以及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但如若居证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则将得不到任何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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