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标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以及详细的金额,均需依照市或县级政府经过严格依法审批过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所明确规范。
在涉及到对土地进行征收之前的连续三年间,平均每年的产值如何确定(与此同时,也关系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相关款项的补偿标准)?这个指标将根据当地统计部门经过仔细审核后出具的最基础单位的年度统计报告,以及经过物价部门核准通过的单价来进行衡量。 若按照规定支付给农民的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无法达到确保他们能够维持原先的生活水准的要求时,可以适当的上调安置补助费的数额。 在此情况下,原有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者之和不可超出土地被征收前连续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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