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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征收农民田地补偿标准多少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此项征收的具体标准,原则上依据与之相关的现行法律政策和行政法规进行制定。
首先,若对蔬菜种植区、水田的土地进行征收,则应按照其在被征收前所经历的最后三年中平均年产值(此处指同一种农作物)的六倍予以补偿;相较而言,对于经济作物种植区、果园林或鱼塘、莲藕池塘、芦苇丛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将设定为五倍;对于田地、旱地以及经济林地区域的土地征收,则将给予四倍的补偿金额;而对于轮作地、竹林地、草场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则会设定为三倍。
其次,当征用已种植三至五年的新开垦荒地时,补偿标准将依照上述旱地类别的补偿标准执行;若征用的是种植期不足三年的新开垦荒地,则需要参考当年的产值,以三倍作为补偿基数,并且,还应附加补偿其所付出的开发投资费用。
第三,涉及到征收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时,根据原土地类别,应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和实际建造活动所需的工本费进行补偿。
然而,对于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土地征收,政府方面将不予以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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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13: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