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不在老家拆迁能否分到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农村地区,若将户籍迁出老家,可能会无法获得因拆迁所应得的补偿款。因为在此类情况下,农村拆迁政策的主要受惠者是各集体经济组织、其所有成员、因土地征用而需要安置的农民朋友们,以及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中全体股东,及不属于这些群体但是新近取得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的人群。
然而,在城市环境中的搬迁过程中,如果您拥有住房的所有权,即使户籍迁移至其他地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仍然有权利获得适当的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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