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征收补偿多少钱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征收耕地乃至于其相应的土地补偿费问题上,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它应该相当于被征收耕地之前三年度内的年均生产总值的六至十倍。
至于对于每一位需要得到妥善安置的农业人口所应获得的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方法,则是依据该征地前相同期限内的年均生产总值进行,通常情况下,这类补偿数额会在该值的四至六倍之间浮动。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土地补偿费还是安置补助费的总和都不允许超过该征地前三年内的年均生产总值的三十倍这个上限。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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