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门女婿、外嫁女能分到征地补偿款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门女婿满足2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
1、上门女婿的户口已迁入配偶的村组织; 2、未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 外嫁女满足1个条件有权分配征地补偿款:只要外嫁女外嫁后没有迁户籍,且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 其在娘家的原有土地依然是她所承包,任何人不能收回。因此,其依然享有户籍所在地的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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