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协议能作为遗嘱公证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拆迁协议不能作为遗嘱进行公证,具体原因阐述如下:
一、性质层面的不同 拆迁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一系列事项达成的协议。 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它详细规定了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补偿方式可能有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补偿金额会根据房屋的面积、市场价值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安置地点也会明确具体的位置等。 而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个人财产在去世后如何分配所做出的意思表示,重点在于对个人财产的处置安排,二者在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异。 二、内容方面的差异 拆迁协议主要围绕拆迁相关事项展开,它并非是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安排。 比如协议中更多关注的是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过渡安置的期限等问题。 而遗嘱则需要明确指定遗产的分配对象,比如具体分给哪个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以及每个分配对象所获得的份额等内容,二者的内容侧重点不同。 三、公证要求的区别 遗嘱公证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要求。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合规。 然而,拆迁协议不符合遗嘱公证的内容要求,所以无法按照遗嘱公证程序进行公证。 因此,如果想要对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处分,应当另行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公证。 案情回顾: 小朱的房屋面临拆迁,与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对拆迁协议能否作为遗嘱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可作为遗嘱并进行公证,小李则持反对意见。 案情分析: 1、从性质层面看,拆迁协议规定的是拆迁双方权利义务,如补偿方式、金额等,遗嘱是对个人财产去世后分配的意思表示,二者性质明显不同,拆迁协议不能作遗嘱公证。 2、内容方面,拆迁协议围绕拆迁事项,关注补偿款支付、安置期限等,遗嘱要明确遗产分配对象及份额,内容侧重点不同,故拆迁协议不宜作遗嘱公证。 3、公证要求上,遗嘱公证程序严格,立遗嘱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拆迁协议不符合遗嘱公证内容要求,不能按遗嘱公证程序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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