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夫妻怎么分配房产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屋拆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夫妻房产分配问题时,首要关注的焦点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以及其来源。
假设被拆迁房屋确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那么从理论上讲,对该套住房的拆迁补偿也应当视为共同财富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然而,倘若被拆迁房屋系一方在婚前所购置,那么在拆迁补偿中与之相对应的房屋价值部分很有可能仍然属于原所有权人所有,至于因拆迁政策而获得的额外补偿,例如搬迁费用、安置费用等等,则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析判断并加以划分。 总而言之,在设计夫妻房产拆迁后的分配方案时,需要全面综合地权衡各类相关因素,以确保夫妻双方的正当权益都能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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