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对于拆迁房屋的处置问题需综合考量诸多方面因素。
如若拆迁房源产生于夫妻关系持续期内,并且经法律裁定已被确认为双方共有财产,那么这类房子通常会以平等一分为二的方式进行分配。
然而,若拆迁房源系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个人财产,并在婚后经过转化形成,且无其他特殊约定存在的话,则有可能被判定归属原始所有者。
至于涉及到的拆迁补偿款项,则应依据其性质及来源进行明确划分。
例如,由于房屋本身价值所获得的补偿款项,可能会归属于原始房屋所有者;
而由于人口因素所产生的补偿款项,则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