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拆迁拿房子要签字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场合中,离婚之后当所涉房产遇获拆迁之时,申请领取新房需获得当事人亲自签署认可。
这是由于此次拆迁赔偿以及相应福利分配关乎重大经济利益,因此要求相关权益持有人以明确之形式表明同意并予以确认。 若离婚协议对该处房产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事宜已有详细规定,则通常由归属权方负责签署相关文件。 然而,若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则可能需要双方共同商议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具体的签字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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