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户离婚怎么分房产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拆迁户在离婚过程中的房产分割问题,首要关注点在于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属性以及拆迁补偿方案。
若被拆迁房屋被明确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那么依据实际情况,拆迁补偿所得到的房产通常亦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划分。 但是,如果被拆迁房屋在婚姻成立之前便已存在,并且拆迁补偿主要依据的是原房屋本身的价值,那么这部分补偿所对应的房产可能仍然归属于原房屋所有者。 除此之外,如果拆迁补偿方案中涵盖了诸如按家庭人数计算而给予的面积或者资金等因人口因素产生的补偿内容,此类补偿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